各县市区(园区)及市直有关单位:
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、衡阳市创文、创卫、创“衡阳群众”品牌进入关键时刻之际,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唱响主旋律,更好地激励和引领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进来,大赛组委会决定在6月—9月在全市举办“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衡阳群众在行动”短视频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组委会单位
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
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
中共衡阳市委网信办
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衡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、主办单位
共青团衡阳市委
民盟衡阳市委
衡阳市工商业联合会
衡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
衡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(筹)
三、协办单位
衡阳市电子商务协会
衡阳市新媒体协会
四、承办单位
湖南智之源新媒体有限公司
衡阳精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五、赛事发布通道
账号:衡阳统战、衡阳发布、衡阳创卫、共青团衡阳市委、衡阳市工商联、今日衡阳、住在衡阳
六、主题参考
本次活动的主题可参考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:
(一)展现衡阳群众在深化改革开放、决胜建设全面小康进程中贡献青春办量;
(二)礼赞新中国,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巨大历史成就;
(三)展现衡阳群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昂扬状态与青春风采;
(四)展现衡阳群众志愿服务行动中的感人事迹与服务精神。
(五)展现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、衡阳市党外知识分子、衡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(六)记录入党宣誓、18岁成人礼、国旗下的讲话、祭奠革命英烈等仪式活动;
(七)寻找、发掘、宣传“身边雷锋 衡阳好人”以及“全国、全省、衡阳道德模范”可亲可信可学的衡阳群众典型,讲述榜样的奋斗故事;
(八)宣传衡阳风景名胜、风土人情以及家乡新风貌。
七、活动安排
本次大赛主要采取短视频的形式进行参赛。
初赛流程:
第一阶段:6月28日——7月15日。举行启动仪式及短视频知识培训。各县市区、各系统、各单位举行初赛启动仪式,并组织人员参加短视频知识培训。
第二阶段:7月16日——8月15日。发布参赛作品,正式参赛。视频制作并发布在抖音短视频APP后,参与#衡阳群众#、#衡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#、#衡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#相关话题(任选其一)并@今日衡阳或衡阳发布即可参赛。如是单位推荐参赛,还需在文字中注明参赛单位。(活动组委会将根据情况举办短视频比赛知识培训班,具体另行通知)
第三阶段:8月16日——8月20日。初赛主选,选 出各赛区10强。组委会根据点赞数、评论数、转发量三大权重,以及现场打分,在各赛区评选出10强短视频达人,全市共计200名。
复赛流程:
第四阶段:8月21日——8月22日。复赛培训。凡是进入复赛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参加2天培训,主要培训主题选取、拍摄技巧等内容。
第五阶段:8月22日——8月31日。发布复赛作品。所有复赛作品均发布在指定官方账号。
第六阶段:9月1日——9月10日。复赛评选。按照点赞数、评论数转发量各占20%比重,评委打分占40%的方式,评选出全市短视频前30强。
决赛流程:
第七阶段:9月中下旬。决赛及颁奖。具体流程另行通知。
八、参赛要求
1、参赛作品的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8720(竖屏或者横屏),时长在10秒至60秒,画面要清晰连贯。
2、作品必须发布在短视频APP上,并按照要求发布在指定话题内,@官方指定账号。复赛、决赛作品必须发布在活动指定官方账号。
3、参赛作品的内容健康向上、较为完整,有态度、有温度、有创意、有情怀,能够引起受众共鸣。
4、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,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,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,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。
5、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,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,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。
6、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,与衡阳元素无关的作品不参与评选。
7、参赛视频作品点赞数量须为自然流量,严禁采取第三方推流行为,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。
九、决赛奖项设置及评判标准:
1、大赛分别设个人奖及组织奖
特等奖1名,奖励50000元
一等奖1名,奖励10000元
二等奖2名,奖励5000元
三等奖3名,奖励2000元;
优胜奖200名,奖励200元(最低入围标准:点赞数1000+、转发数200+、评论数100+)
如获奖作品视频录制人数超过1人,只按对应的奖项颁发奖金,由参赛方自行分配奖金。
所有获奖选手,将由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。
设立优秀组织奖,共6名。
最佳优秀组织奖3名(奖金5000元),优秀组织奖3名(奖金3000元),并由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。
2、评判标准:按照网络评选占比60%、专家评选占比40%执行。
十、参赛须知
1、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;
2、作品所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及参赛单位承担;
3、组委会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(包括用展览、媒体、网络等)宣传,并不再支付相关费用;
4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、不退作品;
5、所有参赛选手,需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供个人资料及参赛报名表,组委会有权决定参赛作品是否符合活动要求,并采取处理措施。
6、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。
十一、其他事项
1、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参赛情况,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;
2、组委会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决定作品进行评定;
3、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,取消获奖资格并对外公布;
4、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,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;
5、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,在县市区成立相应大赛组委会,并举行初赛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广泛宣传,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和新媒体从业人员精心创作、踊跃报名,赛事咨询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;
6、大赛组委会将为参赛人员提供免费的短视频知识培训,专门机构提供化妆指导及服装等。
7、大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有关领导、专家、学者、媒体人士组成。
联 系 人:陈曙霞
联系电话:0734-3199298
电子邮箱:154562081@qq.com
责编:侯云驰
来源:衡东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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